一是加强法制知识宣传教育。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、法制辅导员的作用,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,积极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,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,进行警示教育,积极宣传和弘扬正能量,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。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,普及防范校园欺凌相关知识。
二是加强学校日常防范和管理。加强校园欺凌治理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,及时掌握校园欺凌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好矛盾化解工作。对经常欺负同学、打架斗殴、拉帮结派、有暴力倾向的学生,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和有关专业部门,加强重点帮扶教育,化解其心理障碍和暴力倾向;严密关注其思想和行为状态,发现有异常举动,及时采取防范措施。
三是强化警校联动机制。各相关职能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结合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,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。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,落实上下学高峰期“护学岗”制度,加强对易肇事肇祸、有潜在暴力倾向人员的排查和疏导管控。
四是严厉打击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、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切实加大对校园欺凌的惩治处罚力度,对发生的校园欺凌和违规违纪行为,要敢抓敢管、严肃处理。性质恶劣、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报告当地公安机关,依法进行处理,决不能姑息迁就。来源: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