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国的农业机械化率已经超过60%,但在无人机方面,与发达工业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。日本在用植保无人机有3000多架,飞手超过14000人。而我国农用无人机尚不足1000台,操作人员1100余名,且大部分航空作业都集中在种植大户及小型农场中。
整体而言,我国的植保无人机体系还不成熟,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多发、重发、频发的病虫害制度为我国农业无人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据了解,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,通过土地流转,可以开展规模化、集约化、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,而摆脱分散经营、作物品种不一、作物长势不一等将不利于农机推广的弊端,从而促进无人机在农业领域的应用。据新华社2015年3月报道,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3.8亿亩,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.8%。总体而言,我国土地流转呈加快趋势。
除此之外,我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维持多发、重发和频发态势,全国累计发生面积约 53 亿亩次,以迁飞性害虫和流行性病害威胁最大。其中,稻飞虱虫害全国发生面积4.2亿亩次;稻纵卷叶螟全国发生面积2.6亿亩次;大螟在长江中下游稻区有明显上升态势,全国发生面积2.6亿亩次;玉米螟虫害发生面积近3亿亩,以东北北部、新疆南部和伊犁河谷等地居多。
农业病虫害分布/图 来源:《病虫测报》
除了广泛的市场需求外,我国植保无人机的发展还与政策大环境息息相关,自2013年以来,已经颁布了多项法规,对推动无人机用于农业植保,促进农业现代化有重要意义。
2013年,国家农业部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》,其中在第十四条着力改善植保物质装备条件中,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无人机、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。同年,湖南省出台《超低空遥控器飞行植保机》地方标准,提出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实现了人机分离和人药分离,改变了传统植保方式,显着提高了生产效率。
2014年年初,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》,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中,首次提出要加强农用航空建设。同年6月,河南省出台《河南省201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方案》,指出要重点突破植保机械化的技术制约,注重发挥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,充分调动农民购买使用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的积极性。
2015年2月,国家农业部印发《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》,提出淘汰传统喷洒工具,提出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。包括固定翼飞机、直升机、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。目前,河南、福建、山东、江苏、浙江等省份已经开始推行省内补贴试点。
伴随政策的激励、飞手培训市场的逐渐成熟、精准农业进程的加快,很多企业开始布局植保无人机市场。而农民对农用无人机整体高效益和低成本认识加深,将推动市场需求,促进无人机行业的不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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